原文金句留存,带画读透经典

ImaRead · 图文故事
从耳朵降临的巨人,用笑声和酒桶掀翻中世纪的学府与战场——拉伯雷的狂欢寓言。
十六世纪法国乡间,乌托邦国王葛朗古杰的妻子加尔加梅拉在一场牛肚宴上吃得太多。临盆的时候,巨婴没从她身体里出来,而是从耳朵里——是的,耳朵里——钻了出来。落地那一刻,婴儿张嘴第一句不是哭,而是喊:'喝!喝!喝!'这部书就这样开篇:肉身、暴食、排泄、性、生育,被拉伯雷当成最高级的喜剧材料搬上了文学舞台。一百年后巴赫金为它造了一个词,叫'怪诞现实主义'——身体的、过剩的、嘲笑一切正经事的现实。
《巨人传》是文艺复兴时期法国人文主义者拉伯雷写的长篇讽刺巨著,从十六世纪三十年代起分五部陆续刊出,前后横跨三十多年。前两部写法国乡野的战争与教育,后三部渐渐漂向大海。英语里 gargantuan 一词就是从这部书的主角高康大演化来的——'巨大到荒诞的胃口',专用来形容吃相和规模失控的人或事。它不是儿童读物,里面塞满了当时最尖刻的脏话与神学讽刺;它也不是正经史诗,而是一场借酒疯撒野的哲学演出。
葛朗古杰是爷爷一辈的老王,性情温厚、好酒好肉。高康大是他儿子,全书前两部的主角,生下来就是个小酒桶。庞大固埃是高康大之子,后三部真正的中心人物——博学、冷静、像个巨型船长。第三部起庞大固埃才是叙事重心,巴汝奇才是后半本书的发动机。
巴汝奇是人类尺寸,不是巨人。他是个机灵、狡黠、好色又贪财的流浪汉式人物,在巴黎街头被庞大固埃一眼相中,从此成了终生随从和密友。修士让是邻近修道院的另类僧人——粗豪能战、毫不虔诚拘谨,是这部书里最可爱的打手。厄庇斯特蒙是庞大固埃冷静的博学老师兼旅伴。皮克罗寿是邻国国王,因小纠纷举国入侵,是虚妄野心的化身。这几个人之间的张力——巨人与人类、博学与狡黠、好战与温情——撑起了全书的喜剧骨架。

我那火枪一般的老二、搅翻臀肉的大卵蛋啊,约翰修士,我的朋友,我对你抱着一份独一无二的敬重,打心眼里尊崇你。
My harcabuzing cod and buttock-stirring ballock, Friar John, my friend, I do carry a singular respect unto thee, and honour thee with all my heart.
原文金句 · 第三部 · 巴汝奇对修士让的热烈致敬
高康大一开始被交给经院老学究塔布尔·奥洛芬。这位老学究给孩子灌了几年拉丁文法、死记硬背、毫无现实观察,结果高康大变得又蠢又呆。葛朗古杰急了,换上人文主义教师波诺克拉底。新教师把高康大拉出书房,让他跑步、骑马、观察天体、动手操作、博览群书——运动、感官、思考三件一起上。这段教育反转是文艺复兴人文主义的宣言:人是靠活出来的,不是靠死背书背出来的。
邻国国王皮克罗寿手下的烙饼贩子和本地牧羊人为琐碎街头纠纷起争执。皮克罗寿小题大做,悍然举兵入侵葛朗古杰的领地——史称'烙饼战争'。高康大率军平叛,修士让在战场上手持十字架木杆孤身冲入敌阵,痛击敌军,战后封为英雄。我第一次读到这里也愣了:一场能改写国家命运的战争,起因不过是几块饼。

真要那样,我就叫他尝尝扑面飞来的拳头冰雹。
For in that case should I make a hail of fisticuffs to fly into his face.
原文金句 · 第三部 · 拳头冰雹的恐吓
皮克罗寿最后兵败逃亡,穷困潦倒终老。一个国王因虚荣的野心倾覆,拉伯雷用最荒诞的方式讲了一个最古老的政治教训。
战后高康大出资,给修士让盖了一座修道院——但这座院没有围墙,男女共居,唯一的戒律是镌刻在门楣上的四个字:'随心所欲'(Fais ce que voudras)。住进去的人想读书就读书,想结婚就结婚,想独自静修就独自静修。这里没有钟声催人做祷告,也没有上级管你几点熄灯。这是拉伯雷对中世纪修道院清规戒律的彻底嘲讽:你把欲望关得越死,它反弹得越凶;不如直接让人自由,反而人人都长成了人。
巴汝奇继承了一笔遗产,开始琢磨要不要结婚。他心里一会儿想结,一会儿怕被戴绿帽,纠结得死去活来,于是决定遍访天下智者求个说法。他先去找神学家,再去找医生,再去找占星家、哲学家、诗人,甚至拉过一个老疯子随口问——拿到的回答全是模棱两可的废话。这场旷日持久的'该不该结婚'辩论构成第三部的主体,也是全书最长的哲思插曲。拉伯雷用巴汝奇的窘态,把中世纪经院哲学那种'正反都能说圆'的滑头嘴脸彻底剥光。

我宁愿祷告上帝,让他照你的心意把我一头栽倒在你脚前死个痛快,也绝不愿违了你的心意被人发现我好端端活着结了婚。
For I shall rather pray unto God that he would throw me down stark dead at your feet, in your pleasure, than that against your pleasure I should be found married alive.
原文金句 · 第三部 · 巴汝奇的结婚恐惧症
哲学家说不出答案,巴汝奇只好换个办法——求神谕。庞大固埃于是带着巴汝奇、修士让、厄庇斯特蒙等人扬帆出海,去找传说中能解答一切的神瓶。一路上他们撞见一连串怪诞岛屿:教皇裁判官岛、香肠人之岛……每座岛都是一篇独立寓言,靶子分别指向教会的审讯权、虚伪的宗教权威、经院哲学的空洞。这一段写得最疯,也最尖。
途中还有名场面:巴汝奇在船上买了一只羊,气呼呼把它扔进海里。怪事来了——剩下的羊群一只接一只扑通扑通跟着跳海。这就是后世 '巴汝奇的羊群'(Panurge's flock)这个典故的来源,专指盲目的从众。拉伯雷顺手又把人性弱点扎了一针。

把手伸给我——嗯,哼,你是出来看时髦的,你是国王的弄臣,你的名字叫罗班公羊!
Give me your hand--humph, humph, you go to see fashions, you are the king's jester, your name is Robin Mutton!
原文金句 · 第四部 · 罗班公羊的命名
船队终于抵达神瓶所在的小岛,女祭司打开神谕之门,瓶中只吐出一个词——Trinch,意思是'喝'。没有答案,没有教训,没有哲学总结。庞大固埃一行由此顿悟:真知不能靠辩论、不能靠教条,只能靠亲历、靠身体、靠一口一口喝下去的生活。这是全书最后的高潮,也是最安静的高潮——一场三十年的狂欢,最后归结到一个动作。
拉伯雷不只是会讲笑话。他同时是个医生、律师、语言学家、神学家,全书塞满了十六世纪几乎所有门类的知识——医学、法律、植物、天文、占星、语法。语言实验也大胆到离谱:他自造词、堆清单、双关把读者耍得团团转。二十世纪俄国理论家巴赫金正是拿这部书当核心文本,提出了'狂欢化'和'怪诞现实主义'两个影响至今的概念。

啊,但愿我此刻就有一瓶最上好的酒,让将来读到这部千真万确的历史的人都喝过的那种酒!
Ah, would to God that I had now a bottle of the best wine that ever those drank who shall read this so veridical history!
原文金句 · 第二部 · 致读者的酒瓶
对今天的读者来说,这部书的味道是双层的。表层是粗野的肉体狂欢和酒桌段子,里层是对一切权威的怀疑——大学、教会、国王、教条——全都敢拿来开涮。十六世纪能写出这种书,是冒了真风险的。
拉伯雷把世界当成一场可以喝光的大酒桶——清醒的人不喝,所以他写给喝的人看。
剧情我能转述,但拉伯雷真正厉害的地方是节奏——那种法文长句堆到让人喘不过气、忽然又被一个脏字或一个怪比喻打回地面的节奏感,是任何译本和任何解说都给不出来的。还有味道:修士让一棍子抡出去的快活,加尔加梅拉耳朵生子的荒诞,神瓶吐字那一刻的安静,全靠原文那种既庄严又下流、既学究又市井的语气撑着。知道了剧情再去读,反而会注意到更多藏在句子缝隙里的笑点和机锋。
动笔解说之前,先为这本书立起一套视觉基底——你刚读到的每一帧插画,都从这里生长出来。



